“首先,跟着我一起做深呼吸。吸——呼——很好做得很棒,再来,吸——呼……”
坐在我对面的是个五十来岁的男人,梳着中分的黑发应当是被染过的。微弯的双眉之下是一对笑眼,戴着这个年纪的学者常见的无框眼镜。嘴巴那部分有点像Johnny,但整体比Johnny顺眼得多。我忍不住在心里惋惜,Johnny要不是被免疫系统疾病折磨多年,应该比他叔叔Dr. Lee更帅气。
Lee是有营业执照的hypnotherapist,此刻我身在他平日接待病人的治疗室内。这间屋子的摆设不像常见的门诊室,据说那种过于“卫生”的环境会让病人紧张,无法放松便无从施展催眠术。
我此刻所在的房间更像豪宅里的休息间,桌上插着简单的鲜花,座椅都很厚重舒适,只是头顶天花板上的花纹带些神秘色彩。光线倒不暗,虽只开了盏台灯,我背后的驼色窗帘并未拉上,沉甸甸地垂在落地窗两侧,大概是不想引发某些病人的密闭恐惧症。一旦催眠成功,我想那副窗帘就会被拉上吧。
“很好,现在全身放松……你的眼皮会越来越沉,但暂时不要闭上,看着我的手掌心,”Lee抬起一只手对着我。
“盯着掌心的某一处看。双脚在地面放平,让你的双腿再舒适一些,对。你的肩膀不需要紧张,这里没有压力让你承受。在我数一二三后你就闭眼……下沉,在水底继续下沉……一、二、三、啪!”
最后那声“啪”是Lee打的响指。
我闭上眼睛。当前这种状态有些怪异,类似于平日睡眠的过程,但又有明显的差别。正常入睡是种无意识的行为,而此刻的我是有意识的。虽然我认为我是醒着的、是在思考的、还能感知周围的一切——比如按Lee的指挥行事,然而我其实已经进入了睡眠的状态。或者说,我由清醒直接迈进梦境,省略了昏迷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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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呀!再使点儿劲!怎么我昨晚上没给你们吃饭吗,啊?你们这些奴隶就知道装病、偷懒,呵呵,这在我眼中是无所遁形的……”
我奋力地推着马车的车尾,不用摸自己额头也知道昨晚开始的高烧不仅没退,还有加重的趋势。这段山路应当是在努刻利亚与庞贝之间,我们这队采石场来的奴隶是为庞贝城里的大户人家修缮住宅和庭院送石头来了。
听说我这一车是为加里奥·格苏利先生家送去的。这段山路陡峭,虽然前方有马拉着,我和同伴在后面推得还是有些吃力。我是个精壮的小伙子,换作平日这不在话下,可昨天上午行路时遇上雷阵雨,我居然生病了。
忽然间两眼一黑,我松开双手,倒在地上失去了直觉。不知多久后被冷水泼醒,首先看到的是监工那张气成深红色的脸。
“笨蛋,真是个废物!由于你的软弱导致翻车,石块都滚到山底下的小河里去了,再想捞上来并推上山需要十倍的人力。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你这次不用回采石场了!直接把你卖给庞贝竞技场,让你给角斗士们擦靴子或者给公牛清理粪便……”
我被监工一路骂着进了庞贝城。那时的庞贝是古罗马第二大城市,美丽富饶的港口不仅吸引着罗马城中的富人来度假,还是希腊和腓尼基商人云集的贸易集散地。然而无论是集市上琳琅满目的瓜果,还是大街上风情万种的女郎,犯下大错的我都没心情欣赏。
车队先来到被后世称为“演奏者之家”的珀皮迪家族,有两车石块被他家的奴隶领走,拿去扩建庭院。车队又去了两户人家,最终空着车厢来到格苏利家族的门口。
“尊敬的格苏利先生,”监工鞠了个躬,换上一副既巴结又自责的神情,对老爷加里奥说,“实在是太抱歉了!都怪这个没用的奴隶,”他转身指了指我。
“把带给您家的那车石头给摔到山下去了。不过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快再给您送来一车崭新的大理石。至于这个废物,回去后也会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老爷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
“父亲,”伴随一个温婉动听的声音,我看到了维比娅。那是我第一次在庞贝城遇见她,而两千年后我在Lee的催眠治疗室里醒来以及回到香港的那些日日夜夜才意识到,这也将是我此生最后一次在梦里见到她。
“父亲,您昨天不是还说家里需要人手吗?我看,就把他留下吧。他的体格挺结实的,大概就是这两天身体不舒服。”
说完,维比娅转身朝我走来,脸上带着笑,抬起一只手摸了摸我的额头。“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我没有回答,被她周身散发的香气包裹着,我竟然同她一起踩着香云升上蓝天。待香云和我眼中的泪水一同退去后,我终于看清了她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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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睁开眼睛,盯着Lee治疗室天花板上的那些花纹一动不动。我所坐的沙发椅是电动的,目前已被调为半躺的状态。过了好一会儿我站起身四顾,原来桌上真的点了香,而Lee已不在这间屋子里了。
两天后我同刘知慧坐计程车去那不勒斯机场。我飞香港,她飞台湾,进机场后应当就不会再碰面了。一路上我们都没怎么说话。
当道路两旁的牌子开始显示机场入口的时候,我想毕竟同行一场,虽然交流不多,就这么不声不响地“散会”也不好。瞥了眼车窗外伫立远方的维苏威火山,我想起那个45%的“预警”,笑了。
“呵呵,看来还是当地的‘火山人’们了解火山。即便是百分之四十五的概率爆发,这不也没事吗?”
我还会回来的,我在心里对长眠于火山脚下的那些老朋友说。下次回来时会带上她,我俩一起故地重游……
刘知慧忽然转过身子,用一种与二十来岁女大学生不符的严肃神情对我说:“马凯,我认为,你应当取消你的婚约。如果需要钱的话我可以借给你。呃,我对你没有别的企图,但我真的不认为你爱你的未婚妻哎。”
顿了顿她又补充了句:“事实上,你目前的状态不适合同任何人结婚。”
我在心里吃了一惊。没想到啊,这个不声不响的小姑娘还挺会看人的嘛。我一直认为整件事被我捂得很严,她是怎么瞧出端倪来的?
如果她这话是在两天前说的,我也许真的会考虑她的建议。然而现在的我已经知道——维比娅的今世就是我的未婚妻菲颍。我在最后那个梦里清清楚楚看到了维比娅的容貌,虽然与现在的菲颍不是一个时代更非一个种族,但那种相似度是毋庸置疑的。
至于石屉里那张纸条,当然也是菲颍找人放进去的。可能是Johnny,也可能是别的什么人。她家里有十来个佣人,她也和我一样有私人助理,办这点事儿不在话下。纸条上之所以写了我俩的婚期,不就是在暗示我她才是我要找的人吗?
“谢谢你,刘知慧,”我真诚地说,“真是抱歉,这趟旅行也没被你采访几次。回去写论文若是遇到什么问题,尽管打电话来问我。”
刘的眼中闪过失望,好像还有失望之外的东西。然而等我想再看清楚些的时候,她已垂下目光,眼睛被厚厚的睫毛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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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在香港国际机场落地,我很高兴地发现菲颍领着女助理来接我了。不知是不是巧合,她今天穿了身粉紫色长摆连衣裙,正是维比娅的风格。眼角的珠光眼影让我想起罗马海军基地岸边的白浪。
“阿凯,旅途辛不辛苦?我已经和——”
她的话没说完,整个人被我拥入怀中。“对不起,菲颍。”
她显然没料到我这种举动,连一旁的女助理都不好意思地背转过身。是的,我很少在外人面前抱她。哦不对,这之前我好像都没有抱过她,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要找的那个人一直就在我身边。
果然是缘分啊,我把脸贴到她沁香的头发上。因为我俩前世有缘,今世才会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我一直认为我俩不合适,但实际上我都没花心思去了解过她。我已经辜负了她一世,这辈子不会再让她伤心了。
接下来的两周几乎每天都在忙。我不在的时候菲颍为新房添了不少家具,然而组建一个家庭哪有那么容易?还是有不少电器啊,厨具啊什么的需要置备,况且婚礼那日邀请的亲友名单还未定下,请柬要一一签名。毕竟离12月12号也没几个月了,每次见到母亲她都要数落我不够上心。
与此同时,文咸西街那家店铺竞拍在即。偶尔想起在意大利接到的大嫂那个电话,她好像有什么事要和我说,一直想去看她却总是被别的事耽搁了。就这么着,眨眼便到了竞拍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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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起了个大早,我先去洗手间仔细地梳头、刮面,穿上提前让助理去定制的西装。今日的竞拍会有不少记者到场,倒并非因为我和大哥是什么社会名人,而是因为记者们最热衷亲兄弟赤裸厮杀的狗血场面。
竞拍上午十一点开始,地点离得有些远,我约好了十点钟的时候先去接菲颍。下楼去饭厅吃早餐的途中我又突发奇想,菲颍最喜欢我家附近宁记老字号的传统布箱拉肠粉,不如我买了送去和她一起吃喽?毕竟这次竞拍还要依仗她家的财力,再说我俩认识以来我还没怎么给过她惊喜。
半个钟头后,我捧着早餐在她家院门口下车,叫司机先回家,待会儿再来接我们。仆人都和我很熟了,告诉我大小姐在二楼的玻璃花房里用早餐。
“啱啱开始,你而家去仲嚟得切!”菲佣大妈操着蹩脚的粤语说。
我怀抱早餐盒上二楼,拉肠粉和豆腐花的香味阵阵扑面而来。今天一定要让大哥栽个狠的,我不无得意地想,现在的我算不算事业爱情两得意呢?
菲颍还和父母同住,她父母都是比较守旧的人,我平日来一般只去楼下大厅,她的闺房我还是第一次上来。此刻的她坐在凸出楼外的月牙形玻璃房中,面前摆着早餐,而她在打电话。踩着客厅厚厚的地毯,我朝她走过去。
“Johnny啊,麻烦你再问问你叔叔,看他那天还有没有听到些什么?最近阿凯老是缠着我问一些什么石头啊,抽屉啊之类的东西,真让人头大。”
我站住,手中的食盒砸到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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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highly appreciated! - Fiona